福建出台措施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
发布日期:2024-01-25 14:33
信息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福建省近日印发《促进2024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有关措施》,包括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支持企业新增纳统升级、助力企业拓展市场、保障企业用工稳岗、加大工业项目建设和招引力度、加强企业协调服务等六方面措施,为保障2024年“两节”期间全省工业生产运行平稳、促进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奠定基础。
鼓励企业增产增效方面,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等规定、2024年一季度工业用电同比增长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按2024年一季度用电同比增量给予每千瓦时最高0.1元奖励。助力企业拓展市场方面,对一季度各级工信部门牵头举办的工业产品促销活动,支持当地财政给予资金补助,可从切块下达的福建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每场活动最高列支100万元。保障企业用工稳岗方面,对春节当月保持连续生产的重点企业,可申请一次性稳就业奖补;对为企业引进劳动力的各类社会机构、个人可给予一次性用工服务奖补。加强企业协调服务方面,帮助企业做好生产衔接和煤电油气运等要素保障,指导企业提前组织好春节前后生产安排;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复工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