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联盟是由东盟与中日韩各国的权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专家及相关中小企业组成的非正式、非营利性服务联盟。通过建立联盟,形成东盟与中日韩国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开展民间合作的通道与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官方合作机制的有效补充,为东盟与中日韩国家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多领域交流合作提供便利和支持,促进东盟与中日韩中小企业繁荣发展,推动东亚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一、必要性

中小企业在东盟十国与中国、日本和韩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加强10+3框架下中小企业合作,有助于各国中小企业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更多受益。

根据2016年9月第十九次10+3领导人会议期间,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探讨成立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的合作倡议,中方建议通过建立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以下简称联盟),鼓励东盟国家和中日韩中小企业开展务实合作,在产品展示、商贸洽谈、技术交流、市场开拓、管理咨询、融资、创业创新、人力资源开发等多方面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生产力和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国际化发展水平,促进东亚区域经济可持续、包容性发展。

二、联盟宗旨

联盟的名称为“10+3中小企业服务联盟” (英文:ASEAN +3 SME Service Alliance)。

通过建立联盟,形成10+3中小企业合作的长效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为10+3中小企业多领域交流合作提供便利和支持,促进成员国中小企业繁荣发展,推动10+3多边区域经济合作的深化。

三、联盟职责

联盟承担以下职责:

(一)开展10+3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之间经验交流、信息沟通、资源共享,互利合作;

(二)研究10+3中小企业合作计划,组织开展联盟各成员之间双边和多边活动;

(三)为10+3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合作、人才培训、产品展示、互派团组互访、信息交流提供支持和服务;

(四)组织联盟成员年会及其他主题论坛、最佳案例活动,交流中介机构经验,讨论中小企业关心的问题以及中小企业有关热点议题,为10+3中小企业合作提供智力支持。

四、运作方式

联盟成员拟邀请10+3各国中小企业服务机构、中介组织、专业化服务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以及有影响力的专家学者等组成。

依据有关规定及可参考的方式,经10+3有关机制讨论后设立联盟常设机构——秘书处,负责日常业务与沟通联络等事宜。

设立联盟委员会,各国选出一位代表担任,委员会主任由当年主席国委员担任,联盟委员会负责年度合作计划审定,重大事项决议等。

五、经费来源

联盟运行及组织实施相关活动所需经费,建议从10+3有关经费、亚专资项目或者中国-东盟合作基金等渠道给予支持。

联盟主要成员包括:中国新加坡商会、柬埔寨中小型企业协会联盟、印尼研究发展国际中心、老挝国立大学、韩国加速器协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