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中坚企业发展简况


发布日期:2023-06-08 13:39 信息来源:中心

【摘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我国产业链强链补链的重要环节,也是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路径。放眼世界,许多国家都有自己的“专精特新”企业。在韩国,对于在技术、市场、投资、创新等方面具有优势和国际竞争潜力的企业称为“中坚企业”。韩国政府于2010年起,开始大规模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坚企业,取得良好的发展成效。韩国的中坚企业与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特点上相似,其发展历程、主要特点、成效经验等对于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培育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一、中坚企业概念

韩国的“中坚企业”一般是指“处于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的过渡期,且具有一定规模和创新能力、发展潜力较大的企业”。韩国《中小企业基本法》定义“中坚企业”为,企业的资产总额超过5000亿韩元(3.86亿美元)、三年平均营业收入达到1500亿韩元(1.16亿美元)以上,但不属于内部交叉投资限制范围内的公司。2011年韩国《产业发展法》首次引入中坚企业标准的定义,2014年1月韩国制定了《中坚企业促进增长和加强竞争力特别法》,为中坚企业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中坚企业特点

韩国中坚企业在专业化水平、技术研发、盈利性、成长性、聚集性等方面与我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特点相似。

在专业化方面,中坚企业聚焦细分的特定领域或产品,向较为固定的客户常年提供产品和服务,这些细分领域往往是有实力的大企业没有注意或者不愿进入的。中坚企业一般非常谨慎地进入新领域,较少进行跨界经营。

在技术研发方面,中坚企业大多专注于技术研发,通过掌握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来扩展市场。它们通常选择一项能够引领整个行业的难以掌握的关键技术,来突破某个细分领域,并在细分领域中进行长期投入、积累实力。

在盈利方面,中坚企业由于掌握核心技术,利润率一般较高,由此支撑企业的进一步研发。同时,由于稳定的人员结构和持续的创新开展,中坚企业大多具有较为认同的企业文化。

在聚集方面,中坚企业选址多位于能够享受到知识溢出效应的大城市周围地区,或产业集聚区及其周围地区。也有选在大型企业周边,方便做零部件配套协调。企业与当地经济及就业紧密结合,建立长期稳定关系。

三、中坚企业规模及行业类型

根据韩国产业通商资源部在2022年12月20日发布的《2021年中坚企业基本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21年末,韩国中坚企业共有5480家,与2021年相比,小幅减少46家。主要减少原因是,中坚企业中有205家(8家企业集团)成长为大企业。中坚企业从业人数为159.4万人,制造业从业人数为63.1万人,信息通信、物流运输等非制造业从业人数96.3万人。中坚企业整体营业收入达6563亿美元,与2020年相比,增长10.7%,特别是电气设备、机械、化学等制造业的销售额带动了整体营业收入的上升。中坚企业整体总投入为236.7亿美元,同比增加15.2%,其中研发投入为70亿美元,同比增加3.41%。

从行业类别来看,制造业中坚企业1989家,非制造业中坚企业3941家。具体行业类别情况如下。

据统计数据显示,韩国正在推进新兴产业的中坚企业比率为24.6%(同比增加1.3%),特别是制造业中坚企业的新兴产业占比达到52.8%。在新兴产业领域中,未来汽车领域占比最多(27.7%),其次是新能源领域(13.7%)、生物健康领域(12.3%)、信息通信领域(11.0%)。

四、中坚企业发展目标

韩国政府于2020年11月发布创新型中坚企业成长战略,并提出五年发展目标,具体如下:

(一)培育国际化专业型中坚企业

一是培育1000家世界一流中小、中坚商品制造企业(2019年698个)。围绕数字化、绿色发展、半导体、未来汽车、生物健康等领域,支持中小、中坚企业开发创新产品、拓展国际市场。二是在开放创新方面,与德国、以色列、俄罗斯等技术合作需求较多的国家达成100个全球技术合作项目。支持有科技创新需求的强小企业、中坚企业与德国等创新强国的研究机构、高校、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合作。三是发掘100个融通合作项目推进案例,为进军新兴产业领域的中坚企业提供与中小企业、风投企业、专业机构进行融通合作的交流平台。

(二)集中培育创新型企业集群

一是培育以数字化、绿色低碳、新材料、装备等国家核心战略领域的中小企业12000个(2020年4601个)。二是推动国家层面部门间联动协同,将中小企业部(中小企业、风投企业)、科技部(信息科技企业)、产业部(中坚企业、产业企业)、专利厅(知识产权优秀企业)等部门间的培育工作联动起来,形成协同效应。三是营造良好制度环境,修订相关法律法规,为中小、初期中坚企业的研发投资提供法律基础,为初创企业、风投企业成长创造成长条件。

(三)强化人力资源及融资支持力度

一是将中小、中坚制造业企业人力资源不足率降至1%左右(2018年中小制造业人力资源不足率2.54%)。二是调整企业研发金融支持体系,以中坚企业融资需求为核心,加强金融政策的可及性。三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市场开拓支持力度,截至22年,培育出口型中坚企业11万家。

(四)培育地区产业生态主导型企业

一是发掘600家主导地区产业生态系统的有潜力的中坚、强小企业;二是培育社会模范企业、名门企业。向社会宣传模范企业、名门企业成长故事,通过YouTube平台和企业家精神论坛等分享企业成长案例。以“中小中坚企业日”为契机,选拔社会模范企业,为企业颁发勋章和奖励资金。

五、中坚企业支持措施

(一)税收优惠政策

韩国在产业发展相关立法中,明确了中坚企业的内涵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依据,对已完成培训课程的中小企业,放宽其税收、资金流通条 件。政策规定,对已完成培训课程的企业,在3年放宽期内的税率是7%,过了放宽期后,在1-3年的缓和期内税收为8%,4-5年内为9%,税率逐年增加。同时,对普通研发税额扣除给予一定优惠,在放宽期间优惠25%,之后1-3年内优惠15%,4-5年内优惠10%。

(二)企业服务体系

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组建了提供海外市场和营销信息的“中小中坚企业国际营销支援中心”;建立了“企业主治中心”,在百个以上的企业集群开展“一对一”相关技术难题事项咨询;知识经济部还选定具备进军国际市场的300家潜力型企业,借助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整套支援方案。

(三)企业创新支持

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韩国专门针对中坚企业,拟定了支援产业原创技术开发专项,发掘有前景的技术项目,同时设置了企业难题解决中心,协助减少政府技术创新政策与企业实际所需技术的差异,强化政策精准发力。

(四)企业人才培育

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保障,韩国制定了专门的促进中坚企业人才培育的政策,设置了中坚专业人才综合雇用支援中心,支持聘用海外高端人才、先进国家退休技术人员。

(五)开拓海外市场

韩国针对中坚企业制定了专门的出口政策,如,设置全球营销支援体制,协助解决有意拓展全球市场的中坚企业所面临的专业人才、信息与海外网络等问题。

六、启示

做好专精特新培育工作意义重大,特别是我国当前正处于实践新发展理念和构建双循环的关键时期,需要进一步鼓励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仔细分析,韩国培育中坚企业的目标和措施可以归纳为政府引导、政策支持、企业服务三个方面,政府引导是中坚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政策支持是中坚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服务体系是中坚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我们可以借鉴韩国经验,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在技术创新、产业集群发展、大中小融通对接等方面,加大政府投入和政府引导。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参与高校人才联合培养,搭建高校与中小企业创新成果、创新人才的供需对接平台,通过校企合作、产学研协同,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和发展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增强集群产业链供应链的根植性和竞争力。建立央企国企、大型民营企业与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机制,培育一批协同配套能力突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二是在财税支持、国际合作等方面,相关政策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倾斜。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可通过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各类产业基金并带动社会资本,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专项财税支持。完善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研究不同领域、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路径。完善中小企业国际合作机制,增强促进专精特新企业国际化发展。

三是在数字化转型、市场开拓、融资等方面,开展精准服务,形成培育专精特新的工作合力。遴选数字化转型优质服务平台和产品,为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工具方法、服务支撑。组织电商平台助力产业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发挥政策性金融机构优势,完善针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制度,提高信用担保质量。进一步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打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融资痛点堵点,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金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