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APEC)设立专业中心调研分析


发布日期:2023-06-05 18:10 信息来源:中心

【摘要】近年来亚太经合组织(APEC)各经济体在框架内的合作广度和深度不断扩展,很多经济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重视利用APEC的平台。一些经济体在所开展工作的论坛、工作组、委员会申请推动设立了专业中心,来推动延伸亚太合作。本文主要对这些中心进行了梳理调研和分析。

 

一、APEC专业中心概况

(一)亚太经合组织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APEC Green Supply Chain Center)

2014年5月,在中国天津举办APEC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上,中方提议鼓励绿色发展并在绿色供应链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欢迎建立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和天津示范中心,向APEC经济体开放。8月,APEC2014年第三次高官会审议批准《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倡议》。11月,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北京宣言》,积极评价绿色发展高层圆桌会议取得的成果,同意设立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批准在中国天津建立首个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示范中心,鼓励其他经济体建立示范中心,积极推进相关工作。2015年8月,APEC2015年第三次高官会批准《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目标,提出了成立合作网络专家组、召开绿色供应链年会、建立网站等具体举措;扩大了新增示范中心的招募范围,鼓励有条件的城市、机构和企业申报成为示范中心。中国国务院批复的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建设APEC绿色供应链合作网络天津示范中心,探索建立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鼓励开展绿色贸易。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天津市滨海新区于家堡街道金融区新华路3678号新金融大厦四楼

电话:4006575852

传真:88133910

电子邮件:agcc@greensupply.cn

(二)亚太经合组织能源研究中心(Asia Pacific Energy Research Center)

根据1995年APEC非正式领导人会议通过的大阪行动议程,亚太能源研究中心(APERC)由日本倡导于1996年7月在东京设立。APERC的主要目标是促进各经济体对全球、区域和各经济体能源需求、供应趋势、能源基础设施发展、能源监管改革以及与区域繁荣相关政策的了解。APERC倡导制定合理的能源政策,加强本区域能源研究能力建设,促进能源安全、经济增长和环境,努力实现APEC的使命和愿景。

联系方式:

地址:Inui Bldg. Kachidoki 11F,1-13-1 Kachidoki, Chuo-ku, Tokyo 104-0054, JAPAN

电话:(+81) 3-5144-8551

传真:(+81) 3-5144-8555

电邮:master@aperc.or.jp

(三)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APEC Sustainable Energy Center

亚太经合组织可持续能源中心(APSEC)由中国牵头设立的在能源合作领域的实体研究机构。2014年,第11届APEC能源部长会议召开期间,国家能源局对外正式宣布成立APSEC。APSEC的成立是中国政府积极响应APEC领导人提出“亚太城镇化伙伴关系倡议”的重要成果,写入了2014年《第11届APEC能源部长会议声明》和《第22届APEC领导人宣言》。同年国家能源局与天津大学签署《关于合作运营管理APEC可持续能源中心的协议》,委托天津大学负责APSEC的日常运营管理。APSEC宗旨是为中国参与APEC框架下能源合作提供智力支持和保障,为APEC各经济体提供可持续能源技术合作平台、整体解决方案与专业化服务,为APEC区域能源和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联系方式:

电话:022-27400847

邮箱:apsec2014@126.com

地址:中国天津南开区卫津路92号科学图书馆216室

(四)亚太经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APEC Center for Technology Transfer

亚太经合组织技术转移中心(APEC Center for Technology Transfer)是在亚太地区从事技术转移领域的非营利性国际科技中介机构。中心是于2002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22次亚太经合组织技术转移工作组会议上批准,在中国科技部、江苏省科技厅和苏州市人民政府的支持下设立的。中心的主要工作包括:搭建信息平台,开展成员间的联系、沟通与合作;分析和整理技术转移的结果,将技术转移的有效信息传递给有需要的企业;收集和整理企业在研发和生产活动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对技术管理人员的培训,加强技术管理人员在技术转让中的作用。

联系方式:

地址:中国苏州市干将东路178号

电话:+86-512-65217708

电邮:apectt@yeah.net

(五)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创新中心(APEC Center for Technology Transfer

2004年韩国向APEC秘书处提交设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创新中心(APEC Center for Technology Transfer)申请。2005年9月在韩国大邱举行的第十二届亚太经合组织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小企业创新行动计划大邱倡议》,根据大邱倡议,韩国发起建立了“APEC中小企业创新中心”,以联系各成员中小企业和相关机构,为APEC成员分享创新政策经验提供平台。2006年2月在韩国技术信息促进局下成立了中心秘书处。2009年1月秘书处调至中小企业振兴公团。

联系方式:

地址:430 Dongjin-ro, Jinju-si, Gyeongsangnam-do, Republic of Korea [660-031]

电话:+8255-751-9734

传真:+8255-751-9729

(六)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危机管理中心(APEC SME Crisis Management Center)

中国台北在2009年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部长会议上提出建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危机管理中心”的倡议。在《2009年度部长联合声明》和《中小企业部长声明》中获得通过,“部长们鼓励建立亚太经合组织中小企业危机管理中心”。中心的主要工作包括:监察及分析新出现或现有的经济危机及挑战对中小企业可能造成的影响,协助中小企业及早作出准备及及时回应;培训中小企业,提高其迅速、妥善应对危机的能力,为中小企业提供准备和应对危机的知识和策略;研究中小企业应对新的全球性挑战和危机的策略;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地区相关利益攸关方、专家和中小企业在中小企业危机管理方面的跨境合作和互动。

地址:Taiwan Institute of Economic Research 7F, No.16-8, Dehuei St., Jhongshan District, Taipei 10461, Chinese Taipei

电话:+886 2 2586 5000 ext. 609

传真:+886 2 2594 6311

电邮:apecscmc@tier.org.tw

(七)亚太经合组织技术展望中心(APEC Center for Technology Foresight

亚太经合组织技术展望中心(APEC CTF)是由泰国倡导在APEC信息技术工作组下申请设立的。中心目前由泰国国家高等教育科学研究和创新政策委员会办公室(NXPO)负责。中心开展的项目和工作围绕被视为对APEC地区很重要的各种议题,如水、能源、新出现的疾病等。中心邀请了来自不同背景的各领域的专家共同对技术和知识融合进行展望研究。

联系方式:

地址:319 Chamchuri Square Building 14th Floor, Phayathai Rd., Patumwan, Bangkok, 10330 Thailand

电话:+66 2160 5432

传真:+66 2160 5438

电邮:apecctf@nxpo.or.th

(八)其他专业中心

除上述中心外,还成立了中国倡导的亚太金融发展中心(Asia-Pacific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Center)、亚太经合组织(试点)公私合作中心APEC (Pilot) 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Center、韩国倡导的APEC合作教育学院(Institute of APEC Collaborative Education)、中国倡导的APEC高等教育研究中心(APEC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Center)、中国倡导的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APEC Marin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Center)、亚太经合组织海洋与渔业信息中心(APEC Oceans and Fisheries Information Center)、APEC海洋环境培训教育中心(APEC Marine Environmental Training and Education Center)、韩国倡导的亚太经合组织气候中心(APEC Climate Center)、韩国倡导的APEC环境技术交流虚拟中心(APEC Virtual Center for Environmental Technology Exchange)、中国台北倡导的APEC国际可持续旅游中心(APEC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ustainable Tourism)以及中国台北倡导的APEC先进生物氢技术研究中心(APEC Research Center for Advanced Biohydrogen Technology)。

二、相关合作建议

APEC机制内的合作历来倡导跨组、跨论坛的交流和合作。中小企业话题多,涉及议题广,近年来,中小企业工作组与贸易投资委员会(CTI)、数字经济工作组(DESG)、反腐败和透明性工作组(ACT)、妇女工作组(PPWE)等的合作已经呈现出越来越紧密的特点。一些经济体重视利用APEC的平台推动设立了诸多专业中心,来推动专业领域的对外合作,但我们对APEC框架内各经济体倡导成立的专业中心的了解和沟通不足,下一步可以进一步了解这些中心,与一些与中小企业相关度比较大的专业中心建立联系和沟通,共同推进一些项目的实施。